夥伴提到了,場景故事的演出中,最重要的是衝突。這是一個很古典的概念,讓我想起來我很喜歡的一本《電影劇作者疑難問題解決指南》中,提到的一些有趣想法。以下的內容摘自第十二章〈什麼是人物〉。
什麼是人物?動作就是人物。一個人做什麼就說明他是誰,他並不必須說些什麼。……如果你想讓你的人物更強有力、有更大的空間和更具普遍性的話,首先必須決定的是他們在劇本裡是不是一種動作性的力量,看看是不是讓他們導致事件的發生,或者是不是讓事件與他們發生了關係?
什麼構成好人物呢?有四樣東西:戲劇性需求、觀點、態度和變化。
什麼是你的人物的戲劇性需求?那就是,你的主要人物(們)在劇本講述的過程中間想要贏得、獲取、爭得或成就什麼?
什麼是你的人物的觀點,即他或她看待世界的方式呢?這通常是一個信仰體系,而且就像心理學家所說的:「我們相信什麼是真的,它就是真的。」
觀點創造衝突。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主張悲劇的本質並不在於一個人物是「對」的而其他人「錯」了,或者是善良和邪惡的衝突,而是雙方人物都是對的,把故事變成一個「正確對抗正確」的局面帶向其合乎邏輯的結局。
所有的戲劇都是衝突,沒有衝突就沒有動作,沒有動作也就沒有人物,沒有人物就沒有故事,而沒故事,也就沒有劇本了。就是那麼簡單。
第三個成功地構成人物的要素是態度。態度可以被定義為一種「方式或看法」,並且通常是一種理智的姿態或決定。……判斷、看法、評價,所有這些都來自態度。理解你的人物的態度就是讓他通過外表表現他的性格。
一種態度,有別於觀點,它可以有對或錯、好或壞、正或反、憤怒或高興、憤世嫉俗或天真無邪、高傲或自卑、自由或順從之分。
成功地創造人物的第四個要素是變化。你的人物在劇本的進程中是否有變化呢?如果有,那變化是什麼?你能定義它嗎?你能讓它清晰化嗎?你能勾畫出人物從頭到尾的情緒變化曲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