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寶的叔叔

這幾天連續假期,小姪女也到不同的親戚家玩了一趟。昨天晚上回來,老媽就問她遇到了這麼多親戚,有什麼想法。她說有些親戚她很喜歡,但有些親戚她不喜歡。像是有一位常常會玩她的頭髮的人,她就不太喜歡。

於是老媽就問她喜不喜歡我,也就是她的叔叔。她說:「喜歡。」老媽接著問:「為什麼?」

她說:「因為叔叔胖胖的,而且會陪我耍寶。」

原來,我是一個會陪小朋友耍寶的叔叔啊!

(光是用手機的相機就可以陪孩子玩很多遊戲了^_^)

認識我的朋友,很多人都知道其實我不太喜歡和小朋友相處。一兩個小朋友很好玩,一大堆就會忙不過來。尤其是小時候受到嚴格的教育,多多少少在自己的習氣之中留存著相同的模式--孩子不乖是因為孩子不懂事,要懂事就要好好的教育他們,而教育的方式就是讓他們感覺到痛。

其實和小朋友相處,也沒什麼複雜的事情,最多也就是陪陪他們罷了。他們的人生和我有什麼關係呢?

說難聽一點,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畢竟如果連自己都照顧不好,那就甭提照顧別人了。如果硬要說有什麼關係的話,唯一的可能就是,我們對待孩子(或世界)的方式,將會是孩子未來對待別人(或世界)的典範。

當我們關心別人時,孩子也會學著關心別人;當我們樂於給別人肯定時,孩子也會習慣肯定別人;當我們以開朗的心面對世間的挫折,孩子也會學習如何在逆境中思考。

這是我們能給孩子真正有價值的東西。

當孩子們犯錯,而我們選擇用生氣的方式打著孩子,那麼孩子真的會學到教訓嗎?或者他所學到的只是「如果我這樣做,誰誰誰就是生氣而打我」,而不是「這樣做是不好的」。留下來的也許只是一種忿怒或是逃避。如果在過程中孩子受了傷,無論是心裡的傷或是外在的傷,都有可能讓孩子背負一輩子。

這真的是我們想要給孩子的嗎?

「我小時候爸爸媽媽都是這樣對我們的。」沒錯,這就是爸爸媽媽留給我們最大的財富,而如今我們也這樣留給孩子。

雖然我不喜歡處罰孩子,但我也不喜歡凡事都要肯定肯定再肯定。如果我們自己不清楚什麼才是值得肯定的事情,搞不好會肯定出一個殺人犯,然後才發現自己原來只是「溺愛」罷了。一直以來,肯定善行和揚棄惡行同等的重要,其前題則是明辯善惡。

言歸正傳,老媽對於「耍寶」這兩個字很感興趣。我想,也許我真的太常陪她耍寶了。當小姪女還在搖籃裡時,我剛剛好在學小丑,所以常常在搖籃外丟球給她看,也許從她出生的那時起,就註定了我們之間一起耍寶的緣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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