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景工程‧發現社會企業】系列報導 (播放清單)
12 年前
(案:原文〈需不需要轉型成社會企業〉因受邀刊登於社企流,因此修改過,重新上傳。原文隱藏。)
去年受邀參與一些計劃的輔導和評估,因此有機會和業內的朋友進行交流,並且討論到庇護工場(以及相關的多元就業方案)是否要轉型成社會企業的問題。就我個人的觀點,我並不覺得「所有」的庇護工場(以及相關的多元就業方案)都必需轉型成為以企業立案的社會企業。
無論是庇護工場或是社會企業,其實都是組織的一種型態,而組織存在的目的(或是使命)是為了解決社會問題或是創造社會價值。因此在評估組織應該採用何種型態提供服務時,我們需要先釐清我們所面對的課題以及現實的情境,下一步才能思考如何選擇適當的組織型態來踐履我們的使命。
有時我們會覺得一個經營得很不錯的庇護工場似乎適合轉型成社會企業,然而庇護工場和社會企業的成功指標卻不盡相同,轉型未必能夠繼續穩定的發展。有時我們會覺得現在不易經營的機構可以依靠成立或轉型成社會企業來尋找新的市場,促使組織永續,甚至因此能夠獲得更多的經濟自主和資源,然而一個經營狀況不佳的機構,一旦進入市場競爭,卻無法保證能夠存活。
社會企業是一種新的可能,卻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萬靈丹」。無論選擇何種組織形態,我們都需要理解此一組織形態對於達成我們的使命有何功效與助益,而非一股腦地隨波逐流。至於如何評估是否要轉型成為社會企業,可以借用佛法中四正勤的架構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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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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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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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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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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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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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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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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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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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社會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