箇中滋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若涉言詮,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所有的公案,記錄的重點都在事件的本身,而不在事件的結果。無論求道者最終是否開悟,公案依然如實地記下了當時的教法。因為公案是教學的記錄,也因此公案的價值之一是彰顯各種應機的教法和內容,如果要確實的應用在教學上,就得參究公案中的為什麼和如何做。

舉例而言,南泉斬貓這則公案是佛門中最有名的「特例」之一,因為違反了不殺生的戒律。後世對南泉為什麼斬貓,也提出了很多不同的見解。有人認為南泉斬貓是為了演示截斷有、無相對的執見,有人認為是為了消滅爭執的本因(即是爭論貓是否有佛性,但事實上公案中看不出來佛性有啥關聯),也有人探究入手處是在提起貓兒時還是斬下時,其實這些顯然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大家在爭貓,而南泉願意為此背上千古斬貓的罪名。不過南泉斬貓,也透露出些許的無奈,因為直到趙州回來,他還得和趙州說一說,讓趙州回答看看。幸好趙州答的出來,要不然南泉可丟臉丟到家了(換個角度說,趙州也確實為他的師父圓了場)。

《景德傳燈錄》卷八(大五一‧二五八上):「師因東西兩堂各爭貓兒,師遇之,白眾曰:『道得即救取貓兒,道不得即斬卻也。』眾無對,師便斬之。趙州自外歸,師舉前語示之,趙州乃脫履安頭上而出。師曰:『汝適來若在,即救得貓兒。』」

那麼,南泉為什麼斬貓而趙州為什麼把草鞋放在頭上,這些是探究結果的原因,也是一般人討論的方向,但是如果這是一個教案,我們就得思考南泉為什麼要用斬貓的方式來教導學人,而趙州為什麼要用把草鞋放在頭上的方式來回答問題。南泉斬貓是結果,而南泉用這種方式教導則是過程,當我們採取不同的觀點,就會得到不同的答案。

另一方面,如果參學者想要經歷當事人所體驗的歷程,就需要讓自己回到公案發生的現場去追尋,但這卻又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為什麼是麻三斤?什麼又是庭前柏子樹?從文字上看來,這些描述已經脫離了現實生活的情景。我們已無從探究為什麼是麻三斤而不是麻四斤或是麵三斤。也許正如後世所解說,當時恰恰好有麻三斤在面前,但是是否真是如此呢?

《碧巖錄》第十二則(大四八‧一五二下):「僧問洞山:『如何是佛?』山云:『麻三斤。』」

當我們回到現實人生,面對我們自己所在的困境,公案的解析未必能夠提供一個解決方法,告訴我們「原來我們不應當執著貓有無佛性」,或是「原來在面前的麻三斤就是佛」,困境依然是不動如山。一旦我們開始把公案的結果當成研究的對象,公案就脫離了當時的情境而成為故紙上的死屍。

也因此學人在參公案時,首要之務是把公案裡可能出現的問題變成自己的問題,也就是起大疑情。公案裡的人、事、物終究與參學者一點兒關係也沒有,參學者用盡全心全力參究著(自己的疑情)為何如此,然後最後再由自己找到問題的答案。也許學人的疑情是為什麼南泉會斬貓,於是就得到了一個南泉斬貓的理由;也許學人的疑情是為什麼南泉用斬貓的方式來教導,於是就理解了南泉斬貓所使用的教育手法;也許學人的疑情是如果我在現場,我將如何回應南泉而不使貓兒被斬,或許能夠明白南泉的婆心。無論何者,參學者需要用盡心力去承擔。

修行是一個完整的過程,而不單只是知道答案的理解。知道答案並不能取代過程,這也許正是「不說破」的本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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