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原文〈需不需要轉型成社會企業〉因受邀刊登於社企流,因此修改過,重新上傳。原文隱藏。)

去年受邀參與一些計劃的輔導和評估,因此有機會和業內的朋友進行交流,並且討論到庇護工場(以及相關的多元就業方案)是否要轉型成社會企業的問題。就我個人的觀點,我並不覺得「所有」的庇護工場(以及相關的多元就業方案)都必需轉型成為以企業立案的社會企業。

無論是庇護工場或是社會企業,其實都是組織的一種型態,而組織存在的目的(或是使命)是為了解決社會問題或是創造社會價值。因此在評估組織應該採用何種型態提供服務時,我們需要先釐清我們所面對的課題以及現實的情境,下一步才能思考如何選擇適當的組織型態來踐履我們的使命。

有時我們會覺得一個經營得很不錯的庇護工場似乎適合轉型成社會企業,然而庇護工場和社會企業的成功指標卻不盡相同,轉型未必能夠繼續穩定的發展。有時我們會覺得現在不易經營的機構可以依靠成立或轉型成社會企業來尋找新的市場,促使組織永續,甚至因此能夠獲得更多的經濟自主和資源,然而一個經營狀況不佳的機構,一旦進入市場競爭,卻無法保證能夠存活。

社會企業是一種新的可能,卻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萬靈丹」。無論選擇何種組織形態,我們都需要理解此一組織形態對於達成我們的使命有何功效與助益,而非一股腦地隨波逐流。至於如何評估是否要轉型成為社會企業,可以借用佛法中四正勤的架構來分析:


已生
令增長
令斷除
未生
令生起
令不生

一、已生善令增長

  當我們轉型成為社會企業時,是否原有的優點或是強項可以更好?

二、已生惡令斷除

  當我們轉型成為社會企業時,是否原有的缺點以及弱項會因此消除或是改善?

三、未生善令生起

  當我們轉型成為社會企業時,是否能夠創造新的價值?

四、未生惡令不生

  當我們轉型成為社會企業時,是否能夠防範或抑制尚未發生的困境或風險?

透過以上四個不同面向的分析,也許我們會發現轉型成為社會企業或許能夠因應未來發展上的困境,或是協助某部份的服務做得更好。我們也可以依照財務構面和顧客構面來思考,看看原來的經營模式和轉變成為社會企業之後,會產生什麼差別。

轉型其實涉及相當多不同的面向,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一家庇護工場可能接受過許多社會資源的支持,如果我們直接將庇護工場轉型成為一家企業(公司),就會遇到許多需要處理的課題,諸如資產的轉移與責信(過去的捐贈怎麼處理?)、組織治理的設計(原本董/理監事會的組成和權責)等等。轉型也有可能會帶來負面的影響,最直接的就是薪資結構上的調整與轉變。因此選擇組織具有優勢且外部具有機會的領域投資成立一家「新」的社會企業,有時會比原機構直接轉型來得容易許多。

最終,是否要轉型成為社會企業,或者成立一個新的社會企業,還必需考量到組織的能力是否準備充足。一旦我們選擇以企業的角色踏上舞台,我們的行動就必須符合市場的邏輯與規範。我們服務的對象將不再只針對於過去我們所服務的特定族群,而需要滿足顧客市場的需求。這對許多人而言,也許才是真正的難題──我們需要找到真正有效的商業模式,並且有能力在市場上實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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