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關心地問起之前比賽的「獎金」後果如何,對於朋友們的關心我致上深深的謝意,但是每次我都得解釋,那是一種「投資」而不是「獎金」。換句話說,我並沒有從競賽的結果中得到一毛錢直接放進我的口袋裡,所以當然也沒有辦法請大家吃飯囉。
掙取投資是為了實踐夢想。舉個簡單的例子,參加在輔大舉辦的世界咖啡館時,工作人員有工作人員的薪水,邀請來的貴賓有車馬費,但是我得用自己的錢買車票,用自己的時間參加活動,那些討論的議題,其實在過去幾年的工作中,團隊的夥伴都已經做過調查。舉辦和參與這個活動的原因,目的主要是為了回應投資者的疑慮。
當然,投資也不同於補助,更不會是捐款。商人不會平白無故地把錢拿出來灑,投資需要回收和營利。正因為投資是一種資本,也因此必須用在公司的營運中來創造利潤。捐款則是另外一回事,捐款基於捐款的用途來使用,背後不能存在對價關係,這也是我們不以非營利組織來營運的原因--我們也得考慮國稅局的立場。
會參與比賽,原因是因為我們的資金不足,所以從一開始我們就很清楚我們需要的是好的資金的挹注。當我們的錢很少的時候,我們能做的不多,如果我們有較充足的資金,就可以依照優先次序來實踐曙光計劃。這也是決選時評審問我們這些錢對我們有什麼幫助時,我們能夠很快地回答的原因:只要有了這筆錢,我們馬上就可以多一台機器,多做一些事情。附帶一提,其實在參加比賽之前,我同學曾拿這個案子去拜訪若水,詢問他自投資的意願,當時他們建議我們參加比賽,這也是我們參賽的原因之一。
在非營利組織工作,我們知道「十方財」得之不易,所以錢一定得用在刀口上。所謂的刀口,就是指關鍵的地方,也就是有效達成使命的地方,而這些使命常常是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同理,在企業工作,錢雖然也得用在刀口上,不過相對運用上比較有彈性,而企業所在乎的關鍵是利潤,也比較能夠用數字來統計或是反應。
那麼,社會企業的刀口又是什麼呢?如果從企業型非營利組織的觀點來看,可能先在乎「使命」後在乎利潤;如果從企業社會責任來看,可能得先有利潤,才有捐助或回饋(至少政治獻金的規定是如此);不過以公平貿易的精神來看,社會企業所從事的工作本身就已經是一種解決社會問題和利潤兼顧的行為。因此無論在社會企業光譜的哪個位置上,社會影響力和利潤應是並行不悖、相輔相成的。
正因為我們接納每一個人觀點上的不同,也因此我們理解社會企業創業大賽的評審大德們,以及創投的大德們,有著不同面向的關心。對評審來說,可能會傾向支持他們覺得可行、完成度較高且值得投資的隊伍,但對於投資的評估者而言,則可能會傾向選擇能夠達成投資目的的方案。對於我們而言,這就是一項掙取投資的努力--既非為了取得獎金來獎賞自己,也不是為了將企劃賣給投資者的拍賣競賽。
不過既然是一場比賽,對於許許多多用心投入比賽的人而言,這份投資的承諾總帶著獎勵的成份。因此朋友們會以「獎金」來稱述,我也能夠理解。要不然如果任何人都可以輕易地得到創投的投資,那麼辛苦參加比賽的朋友們,和用心在比賽中參與的評審和志工們,不全都成為傻子了嗎?
最終,還是要謝謝關心我的朋友們,不過很抱歉,從一開始我就沒有「獎金」可以請大家吃飯哦。我們向銀行貸款來成立公司,所以也只能靠自己努力地把錢賺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