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承認革命的權利,即當政府是暴政或政府過於無能令人無法忍受的時候,有權拒絕為其效忠,並抵制它的權利。」~~亨利‧大衛‧梭羅《論公民的不服從》
我承認在必要的時候,我讚同使用暴力去對抗暴力,也因此對於甘地能夠堅忍地實踐非暴力的信念,我非常景仰。

最近發生了一件事,就是清大陳同學在立法院被邀請對教育部長說話時,真誠但刺耳地說出了自己的想法。原本不想參與任何討論(事實上我在臉書上藏了幾篇當時寫的心情),但是我的母校清華大學居然莫名其妙地主動道歉,讓我匪夷所思。我相信,母校必然是以高道德標準來看待自己在教育上的責任,因此才會主動道歉,但是母校卻沒有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看待清華身為高等學府的歷史、定位和立校精神,未能自強不息、厚德載物,讓曾經身為清華學子的我深感遺憾和悲傷。

關於陳姓同學是不是不禮貌,我覺得討論有點浪費時間。對我來說,他所用到的詞彙涉及人身攻擊,因此我覺得他的態度是不禮貌的。而他所提出關於「部長如何」的論述,許多地方並不充足。例如,當我們看到或知道有鎮暴警察在待命時,並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是「教育部長」派來對付學生的。因為對人不對事、因為禮貌或是態度的問題,於是想要表達或是爭取的重點失焦了,徒然創造了一個新的戰場讓其他人有操作的空間,我覺得非常可惜。我對於後來陳同學選擇為「此」道歉感到很欣賞,如果能夠一開始就這樣做,也許會更圓滿一些。這需要很大的勇氣,我要給陳同學許多個讚!

每一個媒體都有屬於自己的放大鏡,他們會放大自己想要放大的地方。對我來說,在這件事情上禮貌其實並沒有這麼重要。不過在我們的社會裡,從來就不是只談「事情」的社會,我們同時也很重視「人情」。如果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士出庭時昏倒某些回應的態度會讓人們覺得司法有點過份,我覺得同樣的道理也適用在這個時刻。

前幾天的課程中,我和同學們提到我們可以從這件事情上學到的事情。如果我們的態度不佳,如果我們被自己的忿怒所牽引,就算我們的論點再怎麼真確,我們也有可能無法把焦點放在我們渴望的地方,並達到我們想要的結果。我們可以找一百個理由來為自己開解,就像是別人可以找一百個理由來為我們扣上帽子。因為情緒激動所以言語粗魯,因為我是弱勢所以才要如此……,這些都是看輕自己的想法,如果我們打從心底認為我們理應是平等的(公民與政府官員),我們就不必為自己貼上弱勢的標籤。

也許這些理由都不重要,我們就是無法禮貌地指出政府的罪狀--那個在民主的信仰下,我們所選出來為我們服務的政府的虛偽和無能;但在此同時,如果我們不喜歡政客在選舉時的彼此漫罵,我們就要學習分辨義正辭嚴不等於人身攻擊。

我覺得自己並沒有這麼寬容。我可能無法像陳同學一樣熱血並勇敢道歉,也可能無法像部長一樣平靜。我認識的朋友中,不只一次地在爭取必要甚至是法律保障的權利時,對政府官員大吼大罵,我理解這麼做未必是最佳策略,但有時嚴厲有其必要。

表達的內容和表達的方法同時重要。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我覺得有時太過了一點,也許用相同的標準檢視自己和他人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試著用這個標準來看母校清華大學的公開道歉,仿效母校之道歉文,以我個人的立場為母校的公開道歉公開道歉。

「[本人]對於[學校]昨(4)日[公開道歉]的行為,深感痛心外,也對[陳姓同學]及社會大眾所造成的傷害,致上最深的歉意。[本人]嚴正聲明,針對公共議題,[本人]不贊同[學校]恣意作為,曲解公開[道歉]之行為的正當性及合理性;而對於忽視人與人之間互動應有的尊重,更不是[本人]所樂見。

「清華教育理念,注重全人教育,向來尊重師生公開言論的表述。但是,自由不是代表允許[學校]行為恣意妄為,尤其是被塑造為意見領袖者,他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一方意見,足以影響社群間外顯行為及形象,是以,更應以成熟的思辨能力及待人接物的敦厚準則嚴格自律。」(本文山寨的日期是12月5日)

案:中括號內的內容為我刻意山寨所填入,其目的是用以檢視是否同一標準也適用於原表達者自身。

以下,針對我不禮貌的公開道歉再做一次山寨版的公開道歉:

「[本人]對於[本人][日前][公開道歉]的行為,深感痛心外,也對[清華大學]及社會大眾所造成的傷害,致上最深的歉意。[本人]嚴正聲明,針對公共議題,[本人]不贊同[本人]恣意作為,曲解公開[道歉]之行為的正當性及合理性;而對於忽視人與人之間互動應有的尊重,更不是[本人]所樂見。

「清華教育理念,注重全人教育,向來尊重師生公開言論的表述。但是,自由不是代表允許[本人]行為恣意妄為,尤其是被塑造為意見領袖者,他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一方意見,足以影響社群間外顯行為及形象,是以,更應以成熟的思辨能力及待人接物的敦厚準則嚴格自律。」

說自己是意見領袖,似乎有點往自己的臉上貼金我真是不禮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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