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人認為,你要了解過去方得以治癒,而你必須說完整個故事才能了解。他們把理解力(intellectual understanding)和同理心混淆了,治癒是來自同理心。說故事是讓人理解為什麼那個人那麼做,但那不是同理心,也不會帶來任何的治癒。事實上,重複說故事卻加深了痛苦,它就像再一次承受痛苦。(《治癒痛苦並和好》,p13)
站在一人一故事劇場的舞台上,我們被期待能夠提供療癒的可能性。然而,療癒其實並非來自我們,也非來自於我們的演出。套一句馬歇爾博士的話:「療癒來自於同理心。」更甚者,我覺得最大的療癒來自於當事人願意保持距離地「觀看」--因此,對自我的同理成為可能,而非只是陷於對自我的同情。
同情心和同理心,讓我們弄清楚兩者的不同。如果我內心裡有強烈的感覺,只是感受到它們就是同情心,而不是同理心。所以,如果我是那哥哥(案:在某個個案的故事中,個案和哥哥之間有需要處理的關係)並且說:「妳那樣說時,我覺得十分難過。」那是同情心,不是同理心。記得,當你身體感到疼痛時,或許是頭痛或牙痛,而你卻正迷上一本好書?這時你不會注意到疼痛,但痛還在那裡,我的意思是生理的狀況沒有改變,但你的心不在此而旁鶩在外:這就是同理心。(《治癒痛苦並和好》,p17)
無論如何,我們不可能知道別人真實的感受。但是,被自我感受所充盈的自己,是否又有能力知道自己真實的感受與處境呢?

對演員來說,站在舞台上我們努力開放自己,並讓心保持清淨,以便專注地聆聽說故事人的故事。一旦我們覺察到自己的情緒升起,我們的注意力就離開了說故事人而回到自己,聆聽就消失了。然而專注地聆聽說故事人的故事並不是最大的挑戰,演員最大的挑戰是在重演故事的過程中,如何拿捏演出的分寸和自己投入的分寸。當我們把某個人的情緒放入自我的容器之中,或許我們需要鑒借自己過往的相似經驗,此時,我們如何保持著清晰和足夠的強度來完成我們的任務?當我們成為「我們自己」時,是否會失去演員所扮演的角色?我們要依循著感覺來呈現故事,又或者是我們所理解的故事?

另一個難題是,當演員企圖透過演出來呈現更深更廣更大的議題時,一不小心演員便會以自己的意志(而非角色的意志)進入故事中說話。於是,說故事人的故事只是一個引子,一個素材,一個踏階,一個引玉的磚。演員正在重新創造一個演員所屬意的新故事,並不經意地展現出自我的優越。

為何人們需要分享自己的故事來讓我們「議論」和「創作」呢?

無疑地演員必然有其演出的意圖。我個人傾向讓故事和故事對話,而非讓故事和演出對話。每一個被分享出來的故事都是親身的經歷和感受,也因此分享成為一種見證,演出成為讓平凡甚至異類的心聲被聽見的可能。議題的探索並非演員的職責,這需要靠主持人的引導和觀眾的分享來達成,演員的職責在於同理且具有藝術性地回演說故事人所分享的故事。

很多人所謂的服務,其本質只是服務自己罷了。如果沒有弄清楚這件事情,誤以為自己是在「服務」他人,可能會造成誤解。我們只能說我們有服務他人的動機,並採取相應的行動試試看(以滿足我們的需求),至於是否真的「服務」到他人,要由被服務者說了算。

在做一人一故事劇場時,有時我會有過度小心的傾向。我明白一旦站上舞台,人是透明的,我們究竟是在演出角色還是演出自己,在台下其實很容易區別。一旦我們帶著我們的動機演出角色,我們就滲入了別人的故事,然後把別人的故事朝著我們所渴望的方向推。當觀眾覺察到某種違和感,信任的連結可能因此疏離。

觀眾不只看故事,也看演員如何對待故事、演出故事。演的好不好是一回事,如何對待觀眾的故事是另一回事。這或許也是最近我愈來愈不去看一人一故事劇場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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