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償命

要弄死一個人需要多少勇氣?這是一直困擾著我的問題。

當我是個演員,在舞台上只有角色而沒有自己,要弄死一個人,或是被別人弄死,並不困難。角色的命運寫在劇本裡,而我只是依照劇本活在舞台上,當然,如果有需要的話,也死在舞台上。

一旦離開舞台,我又再度成為自己,只不過不知道真實生活的劇本,會落在誰的手裡?或許,我就是自己生命的導演。

困難的不是演員的戲,而是作家的筆。身為作家,掌握著角色的命運,想要弄死一個人只消動動手指,彈指間灰飛煙滅--當然,如果想再讓他復活,也不會是件難事。如果對象是個惡貫滿盈的傢伙,我很樂意服務,但是,如果對象是個身世悲苦的老好人,沒辦法給他幸福就算了,我又怎麼狠心下得了手?

每當遇到這種情況,我就會抱頭痛哭,最後擱筆不寫,不了了之。

一而再,再而三,一次又一次我把死亡從悲劇角色的身上移開,同時也放棄了整個悲劇。終於有一天,我控制不住而崩潰。就在那時,寫作之神忽然現身在我面前。

「神啊!為什麼我得讓他死呢?我實在寫不下去了。」

「你知道的,就算你不寫,你不想讓他死,但每個人終究都得一死。」

「是啊!可是我實在沒有辦法忍受他的死啊!至少,我希望人不是我殺的。」

「我理解。可是如果你不寫,他就不曾活著。」

「啊!」

寫作之神的話語如同當頭棒喝,打得我眼冒金星,昏昏睡去。直到醒來,我還不知剛才的境遇,究竟是夢還是真實。不過唯一一件可以確定的事情,那就是我終於有勇氣用筆殺死一個人,因為我不殺,他就不曾活著。

於是,我開始磨刀。

另外,我還得練上幾招。那,我應該練些什麼呢?是降龍十八掌還是天馬流星拳?我看還是練一些下三濫的招術可能比較好些。

武俠小說裡身懷絕技的正義之士,要打死一個人是很「困難」的,而且通常一打死人就得逃,像是關羽、武松、林沖、魯智深。反之,那些只有三板斧窩囊的市井無賴,要殺一個人卻很簡單,有時殺了人還不用償命,像是韋小寶、韋小寶、韋小寶、韋小寶。

顯然有了順手的兵器,練上幾招還不夠,我還得學會看著情形出招,至少我也得搞清楚什麼樣的死重如泰山,什麼樣的死輕如鴻毛,什麼樣的死又恰如與泰山等重的鴻毛。

經過一番苦思與煎熬,我終於得到了答案:

重如泰山的死,就像是小龍女為了救楊過,自己一人跳下絕情谷而死;
輕如鴻毛的死,就像是楊過不顧小龍女的用心,跟著跳下絕情谷而死;
恰如與泰山等重鴻毛的死,就像是楊過正跳下絕情谷時,忽然發現小龍女剛趕到崖邊,來不及伸手搭救而死。

然而和現實生活一樣,總有一些死必需有所隱瞞,畢竟如果血淋淋地直接端上餐桌,只怕所有的人都會食不下嚥。這恐怕也是一流的作家和三流的狗仔之間的差距吧--一流的狗仔和三流的作家的差距則在於前者抓住人心而後者則否。

一切準備就緒,有了兵刃和招式,背熟了用槍時機,也準備好馬賽克與噴霧器,這次真的吃了秤鉈鐵了心,終於可以開始了。好,先找一個罪大惡極的角色動手吧,免得壞了心情。找誰呢?

良久,我選擇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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