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在為某個顧客提供企劃時,會思考我們能為他們帶來什麼價值,解決什麼困難。但是有時我們會忘了,他們遇到的困難和需要的價值,可能就是他們無法釐清自己能帶給別人什麼價值,解決什麼困難。他們在實踐自己的理想的道路上,陷入了自己所設的框框之中而不可自拔。然而外在的市場在變化,他們無法跟上或是反應,就會被潮流所拋棄。

所以當我看到無法明確指出他人的需求和如何帶給他人助益的企畫,我都會先深呼吸,然後思考一下,我要不要繼續看下去。

在分享社會企業或是創新的過程中,我會提到三個圈圈:我需要且有能力,市場需要且有能力,服務對象需要且有能力。第一項涉及創業家或組織本身的使命和能力;第二項涉及於市場需不需要,有沒有能力購買;第三項則涉及於我們想要協助或是培力的對象的需要和能力。

如果我們只看見其中之一,事情將會很不圓滿。比方說,我只看見了我自己的需求,或是,我一味的符合市場的需求。如果我們關切了其中之二,也許我們是很好的生意人,也許我們是很好的社會服務者,也許我們是個很好的理論家或觀察者。唯有三者交會之處,我認為才是比較平衡且有效的切入點。

正因為這樣,社會企業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曾經和具商業背景的人合作,在討論的過程中,漸漸地只剩下市場需要什麼,以及我們想要成為社會企業。然後我們長期陪伴的夥伴的需要和能力便被忽略了。也曾經遇到過很認真的思考自己和服務對象的需要和能力,然後做出很多賣不出去產品的單位。當然,也有單位努力為某些人連結市場,但最後超過自己的負荷,不但把本分忽略了,有時甚至還得被別人牽著鼻子走。

我想,我真的應該把這些整理整理,變成檢視工具分享給大家參考。

隨著社會企業的概念愈來愈夯,許多有志者都投身進入這個領域,每每看到年輕的朋友思考如何透過實際的行動改變這個社會,心中便對未來充滿了希望。我相信如果他們能夠得到更好的支持,必然能夠為台灣的未來找到新的可能。然而在此同時,我也不禁反思,台灣真的有這麼多社會企業嗎?真的有必要有這麼多社會企業嗎?自許為社會企業的從業人員,為了組織的生存,我們會不會愈來愈遠離社會企業的初衷?當初為了熱忱而創業,會不會因為被他人貼上了社會企業的貼標,或是期待自己能夠成為社會企業,而愈來愈遠離自己的使命與夢想?


這些疑惑隨著愈來愈多質疑聲音的出現而日益變大:
剝削生產者的叫黑心企業,公平而不剝削的就叫社會企業嗎?
自費去貧困的地方服務叫志願服務,收手續費幫人自費去貧困的地方服務就叫社會企業嗎?
為某些人募集某物叫勸募,你買兩個一個自己用一個我幫你送給需要的人,就叫社會企業嗎?
賺了錢捐款是慈善或是企業社會責任,賺了錢捐30%就是社會企業了嗎?
我投資公司叫投資,投資社會企業就是社會企業了嗎?
賣東西給一般人叫店家,賣東西給窮人或需要的人就是社會企業嗎?
劇團自己賣票叫劇團,說服別人集體來買我的票就是社會企業嗎?
想辦法透過賺錢來解決社會機構的財務問題,就是社會企業了嗎?
我做社會企業相關的培訓和出版,就是社會企業了嗎?
我幫忙賣掉生產過剩或是賣不出去的東西就是社會企業了嗎?
我幫顧客買到便宜又健康的商品就是社會企業了嗎?
我把生產過剩或是賣不出去的東西便宜賣給他人就是社會企業了嗎?
一家企業善盡自己應有的社會責任,就會社會企業了嗎?
我做點東西來賣讓我可以自己僱用自己,我就是社會企業了嗎?


這些問題的答案,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在我個人的觀點裡,最主要的核心永遠不是「商業模式」而是「社會使命」;不是做了什麼而是為什麼而做;不是因為我想解決某個社會問題所以你應該支持我的生意,而是我提供優質的商品與服務並且在這個過程中使得某個社會議題開始得到改善。


社會企業不只是企業,或是會捐錢的企業。我所採用的社會企業定義是「社會企業是一個為了社會使命的事業(A Business for social purpose)」。這句話有三個重點:「社會使命」(Social purpose)、「事業」(business)和「為了」(for)。社會企業不是藉由社會使命做生意或是把社會使命當一種生意手段(A Business by/of social purpose),也不僅是兼具社會使命和營利能力的機構(A Business with social purpose)。如果把某個社會企業當成洋蔥來剝,我們會發現在消失之前最終留下的,必然是社會使命,換句話說,沒有社會使命就沒有社會企業。


生態綠的公平貿易真的就是一手買一手賣這麼簡單嗎?黑暗對話真的只是給個視障朋友一個工作嗎?鄉村銀行真的只是借錢並收不低的利息嗎?當我們以社會使命或社會問題的改善作為社會企業的重點時,我們怎麼告訴別人我們的努力真的有所助益?


我們會告訴別人「我們開了幾家店面或是成立了幾家社會企業」、「辦了幾場講座或工作坊」、「我們花了多少錢並促進多少人次的消費」、「我們賣了多少東西或創造了多少產值」?抑或是「我們幫助多少家庭能夠因穩定工作和收入得到尊嚴和平安」、「有多少弱勢朋友因勞動而得到自信並貢獻社會」、「有多少沒有企業和產業的鄉村建立了新的風貌和可持續的支持經濟系統」、「有多少原鄉的孩子不用流離失所徘徊在資本主義的叢林裡變成獵鷹的目標」?


如果我們比較前者,我們可能一下子就陷入落後的危機,因為有太多更容易創造數據的方式。我們的效率和利潤可能比不上企業,面對股東和生存開始有壓力,於是我們不得不取捨:取有助於符合指標的行動,捨原本的初心。


我們的格局決定我們的高度,我們的高度決定我們的擔當,我們的擔當引導我們站在我們想改變的地方。有些人所擔心的社會企業發展走向熱鬧卻失去生命力,其中一部分不正是擔心大家在冷氣房裡討論著社會企業如何賺錢,卻忽略了走進社會問題的第一線與真正需要協助的朋友站在一起?


領導者是「真正帶來改變的人」,不一定得是在上位者,或是有力量讓人們都得聽從。我們可以從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中看見格局與視野,如果我們忘了這些指標背後真正的價值,我們只是把自己做小了。


前年一次因緣際會,有機會訪問喜憨兒基金會執行董事蘇國禎。我想在此借用他的話語來說明格局和社會使命的意義。當他提到有調查顯示在台灣憨兒把當麵包師傅當成第一志願時,他覺得大家共同的努力已經產生了社會正面的影響力。於是我問他,這樣子不就會有很多單位也投入烘焙的事業,競爭者就會增加了嗎?他告訴我這樣很好,他希望大家能夠一起努力讓很多憨兒能夠快樂的工作和付出。他也將為了憨兒生老病死的全人照顧盡一切的努力。如果大家願意學習喜憨兒,他覺得很開心。然後他說,當別人跟隨上來時,基金會早已經準備好下一階段的發展。他一點也不在意喜憨兒是否需要是社會企業,但是這番話讓我看見了真正的社會使命與格局。


踏入社會企業的挑戰,不單單只是我們需要提升自己的競爭力,還得時時檢視這些努力是否符合我們的社會使命與價值。有時外在的誘惑會使我們遠離初衷,甚至「社會企業」這四個字的本身就是最大的誘惑。我一直認為,無論是企業、非營利組織、政府或是社會企業,身為社會的一分子,理當為這個社會盡良善之義務與責任,並不需要每個機構都變成社會企業。也許有一天,社會企業會因為社會使命的達成而消失、或是尋找下一個目標、或是轉變成為一個普通但具有社會責任的企業,然而我們所走過的足跡將引導社會走向更好的未來。


「並非每個人都可以做偉大的事,但是我們都可以用偉大的愛去做一些小事。」德雷莎修女如是說。

22k

幾年前有一回到某大學分享社會企業的經驗,與會的同學很直率的問我,我們公司大學畢業生的薪水有22K嗎?這問題讓我很尷尬。我告訴他,很慚愧,我們公司的能力還不足,原則上目前大學畢業只能從25K開始起薪。高中畢業的話也只能從22K起薪。22K好像成為一種「夠好」的底限,或是「有良心」的底限。

薪水應該怎麼被定義(或定價),涉及很多很多的層面。然而22K卻是一個很具有爭議的數字。如果想了解22K的由來,可以參考維基百科對「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的說明。22K原本是政府補助大學畢業生到企業「實習」的一個特別方案,而補助的費用不只22K,包括勞健保費用在內,其實每個月超過26K。這是方案可以想像成全民納稅補助企業僱用「實習生」,用以抵抗金融海嘯之後的失業課題,但在此同時,22K卻漸漸變成了大學畢業生的行情價。我相信這不是政策制訂的初衷。但是這個政策的確產生了某種不預期的負面影響。一旦所有的人都認為22K已經夠好了,那麼也就夠了。甚至有些單位開玩笑說:那麼我們就出23K來搶人才吧!

也許,這並不是最糟的狀況。當我們運用政策的資源補助非營利組織僱用工作人員時,我們同樣會擔心組織規劃申請的工作,取代了原有人力的需求,甚至是把原本志願服務工作取代掉。換句話說,一件組織原本要做的事情,透過政府的輔助,要嘛把原來要付的薪水轉價給政府支付(而且是以最低薪資),要嘛把原本不用付費的工作轉成付費工作(但卻只有少數人有機會得到)。也因此我們常常不厭其煩的要求單位,要釐清補助人力不能取代組織應備人力需求,同時請組織說明如何設計志工與補助人力的分工職掌。我們不希望因為補助而摧毀了一個組織的永續發展能力,包括職工與志工的支持。

生活需要費用,因此如果想要投入一個事業或志業,常常得要先顧飽肚子。因為這樣的限制,確實讓一些想要投身社會服務或是社會變革的年輕人,無法全力以赴或是放手一搏。對一個社會企業的工作者而言,我理解並認同從事這些工作,一定需要得到足夠的支持。但在此同時,我也必需指出如果我們以有償當成促發志願服務的動機,我們可能正在摧毀某種美好。

從無價到有償,其實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舉例而言,原本某個單位有一些活動,是依靠志工發想和參與,後來因為能配合的志工減少(要工作),因此活動面臨斷炊。但是單位「想要」持續這樣的活動,因此認為如果能夠提供費用,也許就能夠吸引有意願的人來執行。就我個人的猜想,也許這麼做會有幾點影響:首先,某些志工會把這個機會讓給有需要費用的其他人,反而降低了參與。第二,當某些活動沒有費用,某些活動有費用時,一旦產生比較,有時就很難平衡或是鼓勵大家參與付出。第三,費用可能有限,完全不符合市場機制,但是卻可能成為一種標準,而且是過低的標準。最重要的事情是,一旦成為一種有給的工作,那麼志工就不再是志工,各種要求的標準也會改變,不只是單位得要求工作人員,工作人員也同樣會要求單位,例如準時發薪水。

我個人並不贊成原本理當由單位僱用的人力,因為沒有錢全部凹志工付出;同樣地我也不贊成用「付費」來激勵「志工」參與。如果志工都不想做,我們可以先想想為什麼會如此?是不是我們做的事情只是滿足了我們自己的需要,卻不符合志工的需求。如果這件事很重要,應該要持續做,找不到人,也可以付錢請人處理,不過這就不再屬於志工的範疇了。

這當然是我的一己之見。志願服務是件非常珍貴的事情。透過志願服務,我們創造的不只是一件「事」,而是真正的奉獻。有人說,這就叫累積天上的財富。我很好奇,有些人連人間的財富都不在乎,更何況美好天堂中的財寶呢?對他們來說,苦難世間一個溫暖的微笑,可能比天上閃亮亮卻冷冰冰的黃金更閃耀,更輝煌。我認為從無價到有償,我們理當仔細思考合理的範疇為何,應當如何區分以提出相應的服務方案,以避免「付費」摧毀了某些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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