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參與了社會企業的工作後,常常有朋友問我關於某某組織是否是社會企業。雖然現階段社會對社會企業並沒有一致性的見解,不過仍有一些基本的標準可以做為評估的考量。以下簡單分享我個人對「社會企業」的理解與想像,提供大家在辨別時做為參考。
什麼是社會企業?
對我來說,社會企業是「為了社會目的而做的事業(或生意)」(A Business FOR
Social Purpose),而不是運用社會目的來做生意(A Business BY Social
Purpose),或是同時賺錢和解決社會問題的事業,更不是不盈利的企業(A Enterprise
not for profit)。從這個觀點出發,一個符合我期待的社會企業,至少具備以下三個要素:
一、社會企業具有社會使命。社會企業的使命經常是解決社會問題或是創造社會價值。有些人專注在解決某些急迫的社會問題,或是小區域的社會困境,也有人投入更底層的結構性問題,或是協助更廣泛的區域發展。無論何者,社會企業必然具有一個足以說服自己與社會的社會目的或使命。
二、社會企業做生意。社會企業透過生意來維持生存乃至實踐使命。所謂的生意,從資金和資源的取得,到生產銷售的過程,乃至利潤的分配,都是生意的一部分。另一方面,社會企業是否必須是「一家組織」也很值得商榷。因為生意並不一定發生在組織之內,也可能發生在組織之間。以彭婉如基金會的家事服務員為例,透過基金會、協會和公會共同參與,協助超過四千位婦女取得工作,並滿足婦女家事服務的需求,也是一種生意。
三、社會企業做生意是為了社會目的。一旦社會目的消失,社會企業就可以退場成為一般企業,或是另尋新的社會目的,或是解散。當社會使命和經濟價值彼此出現衝突時,社會企業優先顧及社會使命,因為這是社會企業之所以是社會企業而不是單純的企業的原因。
有時人們只強調社會企業利潤分配的比例(很典型的賺了錢之後再做公益的思維),反而忽略了從資源取得到研發、生產、銷售甚至組織治理中的諸多環節,都可以解決社會問題或是增進社會價值──或者至少不減損社會價值。成熟的社會企業會期許在各個方方面面都能努力精進,以促進自我社會使命的達成。也許有人認為所有的企業存在多多少少都在解決社會問題,然而事實上經濟和供需的問題本身不一定是社會問題,反而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卻可能造成某些社會問題。
透過上述三個要素的觀察,也可以幫助我們辨別某些議題。曾經在一場由政府部門委託研究機構主辦,關於私立大專院校如何轉型成為社會企業的封閉式座談會中,我請求大家不要因為單方面的幻想就誤以為轉型成為社會企業能夠順利解決大學現有的困境。一旦大學轉型成為社會企業,那麼社會就可能要求大學解決自己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諸如入學的階級門檻、學生兼任助理的各項保障,助理教授的工作權,宿舍問題等等。同時也會要求大學日常營運的所有過程滿足更高的社會期待,例如審議式民主的治理機制,公平與綠色採購,開放更多公民運用大學所擁有取之於社會的資源等等。這些並不見得會讓大學變得更容易經營。更遑論屆時得重新定位學生與學校的關係,因為學校的主要收入來源可能一部分是學生繳交的學費,而學生將被重新定位成為教育服務的購買者、消費者與服務使用者。在少子化的同時,我們也將嚴格地看待大學的存在究竟解決了什麼社會問題,抑或其本身已成為社會問題。當然,這麼說並不表示大學不能夠轉型成為社會企業,我所關心的重點是大學將如何面對這樣的轉型,並且成為「為了社會目的而做的事業」。
社會企業是一種創新的組合
社會企業某個概念上是回應現實社會在政府部門,企業部門和第三部門共同努力下仍有所不足而採取的創新行動。因為是創新,所以不見得能夠用既有的標準來描述,也因此我常常願意保留對社會企業更寬廣的想像。我並不認為社會企業必然落在企業和非營利組織之間的光譜上,而更可能是一種「不同」或是嶄新的組合。同時,我也並不認為社會企業能夠或是必須取代現有的公部門、私部門或是第三部門,而是共同促進社會永續發展的一種選擇。
在我學習非營利組織時,曾有一位老師曾用一個簡單的方式比較企業和非營利組織。我截取其中幾欄,表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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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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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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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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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錢
For pro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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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社會使命
For social 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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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取得
主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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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
僱用
市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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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
志願服務
第三者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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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表單中,我們可以發現,從左下到右上的對角線,亦即透過市場交易或是僱用來實踐社會使命,符合我對社會企業的想像。然而從右下到左上的對角線,也就是透過募捐、志願服務等方式來達到賺錢的目的,卻絕非社會企業。如果企業透過市場交易賺錢之後,再透過與第三部門合作,運用捐贈、志願服務或是第三者付費的方式,來協助第三部門實踐社會使命(表中左下-左上-右下-右上),我認為是善盡企業社會責任(CSR)的一種方式。
近來有媒體報導一家招募志工、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飲料喝到飽看書屋,自稱是社會企業(註),引起社會企業界的朋友們一陣驚訝,也引發了許多討論。我個人認為這家企業的描述尚不足以滿足我個人對社會企業的期待。如果這家企業能夠明確地指出其社會使命,並且證明經營的過程中能夠促進社會使命的實現,那就符合我對社會企業的定義。至於運用志工是否涉及對勞工權益的侵害,或是形成對其他店家的不公平競爭,則值得社會大眾進一步檢視。
在社會上有許多好的企業帶來了正向價值,並不一定非得成為社會企業不可。一旦企業自稱為社會企業,有時反而會為自己招來更大的經營壓力和挑戰,同時也可能因此混淆了社會視聽,不利於社會企業的長期發展。
小結
一項新的概念在發展的初期,常常會產生混淆和誤解。隨著一步一步的實踐與探索,會漸漸釐清其邊界與面貌。
我曾聽過一個故事。相傳唐朝時的欽天監李淳風做了一本《推背圖》,預言後世朝代更迭,十分精準。然而這卻成為統治者的心腹大患。宋太祖即位後即下詔禁讖書。而《推背圖》當時流傳甚廣,據南宋岳珂《桯史》中的《藝祖禁讖書》中描述:「犯者至眾,不可勝誅。」於是宋太祖說:「不必多禁,正當混之耳。」於是下令把舊本的《推背圖》拿來,把過去已經發生的事情保持不變,但是接下來的部分弄亂,做了一百本流通到市面上。結果漸漸地人們愈來愈不相信《推背圖》,於是就自動地不收藏《推背圖》了。
這段小小的歷史典故讓我學習到一個寶貴的經驗,如果想要破壞一件事情,至少有兩種不同的辦法:其一是打壓與禁止;其二是運用魚目混珠的方式來減少它的價值與吸引力,引導它朝不同方式發展。第二種辦法的手段多元,在現在社會也屢見不鮮。
身為社會企業的從業人員,體會到社會企業經營的不易,同時感受到社會對社會企業的期待與支持,因此常常戒慎恐懼,深怕人們因擔心而限制了社會企業的可能性與創造力,同時也對有可能造成混淆的訊息感到憂心。因此特別寫下這篇文章,盼望有助於促進大家對社會企業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