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起床,還在猶豫要不要出門。忽然想起以前社區劇場實習時的同學曾邀請我去他們那邊玩,覺得有機會去圓滿曾有的緣與願是件有意義的事。於是抖擻精神,整理行囊出門。
從新竹到台北,一個三明治裹腹,幾曲流行歌催眠,睡意襲來,再張開眼時,巴士已過了淡水河。
台北城還是一如往昔的冷。擦身而過的引擎聲佔據了灰濛濛的天空,讓夾雜其中的幾句問候顯得格外親切。少了上班日的擁擠,卻多了一點人與人之間的關心。
日本觀光客在細雨中抬頭,仰望著廟宇的雕梁畫棟。兩位保全在廣場邊上閒聊,評論著觀光客的足跡。從捷運車廂望出去,是城市生活的剪影。回映在玻璃窗上的痕跡,是數不清的歎息。上上下下的乘客默然無語,迷濛的台北,迷濛的心情。
我常常想,生活在這裡的穴居人,必定早已熟悉這種與世相處、與己隔絕的腳步。要不,一定是擁有某種變臉的能力──真誠的偽裝,城市的保護色。
任性的駕駛在奇岩站催促我們下車,因為他想在北投回頭,而我們仍執迷向前。我想,總遇得到同行。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放他自由,讓自己尋找另一片天空。
忘了多久沒在關渡下車,只見站前的明堂已被碩大的華府壓迫。風不算大,傘卻不禁地顫抖。所謂的景物依舊,原來只是記憶的解嘲。
四個黑衣人阻擋了我的去路,紅二十二的司機說只到附近可以嗎?黑色的BMW下來一位白髮長者和一位紅衣大嬸,指著站牌唸著「紅十三」,然後又上車離去。我心中頓然明白,放眼盡是指路人。
三位衣著步履一致的慈濟師姊從眼前飄過,公車上的甲骨文在彼此調侃。穿過關渡大橋時才驚覺失去了觀看美景的角度,身在福中,只能成為別人眼中的風景。
「紅十三」在城鎮中穿梭,下車的人比上車的人更多。雨不情願地被風推倒在窗上,隔著車窗看風景,整個世界都在哭泣。如果不擦去眼中的淚,便看不見幸福的光明。寫著寫著,忽然有點暈。放下了搖擺不停的手機,放不下此起彼落的思緒。
一定有許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才會讓大地一片泥濘。有個善心人士為我按了下車鈴,我便隨人群前行。一人走在站前的廣場上,我知道有時「孤單」不過只是來得早了一些。
走著寫著,漸漸明白並非手機成就了詩人,而是傳達了詩人的呼吸。
廣場上一位清潔的大媽正抱怨著老闆兔死狗烹的嘴臉,而我則抱怨著殘障坡道如同進入金字塔般壓迫的光景。一位無奈看著手機徘徊的姑娘向遠處瞭望,我想他可能如我一般淒涼。
在博物館外踏著水漥,終於遇見了集合的人群。那姑娘果真也是同夥,那按鈴的好心人也是。他們笑我把自己全副武裝的包覆,無怪乎除了自己,沒有人喊得出我的名字。
來自於不同地方的人們,擁有著不同的背景;齊聚一堂的人們,卻抱持著相同的願景。今天相聚,定會充滿愉悅與歡欣。雨大風大浪大,大不過一顆誠摯的心。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我在八里。
案:本文係自起床至到達集合預定地,同步以iphone隨身筆記發佈在facebook上,再經編修而成。
一個人孤伶伶地站在舞台上,說故事人選擇我來扮演他的故事。在「請看」聲後,夥伴們開始搭建場景,就如同主持人和說故事人剛才所做的一樣,在面前勾勒出一個迎接我的舞台。
觀眾注視著舞台上的一舉一動,樂師的音樂將舞台染上特別的顏色。我該如何用我的演出去回應這一個故事,我該如何在此時此刻扮演好故事人的角色--那些我不曾有過的經驗,甚至是我完全不認同的想法?
夥伴們在做些什麼呢?他們在等著我共同成就一場戲。或者想要丟球給我,或者想要接我拋出來的球。這過程就好像編織一般,一起一伏地交錯著畫面的經緯。
不但成品是作品的一部份,構築的過程也是。我們彼此攜手,就像一群高空花式跳傘的特技員一般,享受著來自於彼此唯有的支持。
在舞台上,除了地心引力以外,我是自由的。受限制的是活在故事中的角色,而不是我。我們並不是用名字或是身分來彼此區隔,而是用所思所感所作所為來區隔。我所要做的只是把限制加到角色身上,然後故事就會自然而然的發生。我明白,我並不屬於這個故事。
故事進行著,或快或慢。故事的起承轉合觀眾早已知悉,但依然被舞台上的演出所吸引,隨著角色的喜怒哀樂在虛擬的舞台幻境中體驗著故事。當演員共同在舞台上打開降落傘,觀眾的心一起平安地降落在穩固的大地上。演出告一段落,所有的人都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我們辦到了、沒有人搞砸這場演出、那確實是說故事人的故事、觀眾們得到了他們想要得到的感受。掌聲響起,有時,泛著淚光。
身為這一場戲的主角,說故事人得到了新的發現。當我向說故事人行注視禮,除了深深的感謝之外,我也把角色的一切一併還給了他。主持人邀請說故事人說一說,說故事人看著我們,表示謝謝我們,他有被了解的感覺。當主持人邀請說故事人回坐繼續觀賞演出時,我們有機會重新整理舞台,空出一個美好的場域,迎接下一個故事。
是什麼讓我們願意回應說故事人的禮物,演出他的故事?是什麼支撐著我們在舞台上呈現一個一個的故事?是什麼讓演出某個人的故事可以成為一種服務?又是什麼讓我們樂此不疲?
站在舞台上,我是如此的孤單,就如同在真實的人生中一般。我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事情,我想,觀眾們也不知道。在一次次訴說自己的故事,夥伴們為我演出之後,我漸漸地理解一人一故事劇場所呈現的生命的真實。原來每一個故事,無論是否被說出來,都是我們和生命經驗的連繫。正因此,故事沒有大小之分,說故事人沒有地位之別。生命就其本然和所以然,就是一連串此起彼落的故事。我們是自己生命故事的俘虜,直到我們看到故事只是故事,而我是自由的。
在舞台上或是整個劇場中移去戲劇性、儀式性和社會互動性的框架之後,放下經年累月的自我成長和學習之旅,一人一故事劇場可能只剩下三件事:空間、生命的實相和愛。
空間一直在那兒,那兒是緣起的器皿,我們無權消滅,卻能踏進去與之共舞。生命的實相產生了我們,而我們也共同承納著它。當我們把生命的實相放進空間裡,故事就源源不斷地發生。如果空間是劇場的外衣,故事就是劇場的內涵,而將兩著緊緊相繫讓人願意踏入其中的,則是愛。
對我來說,愛是一人一故事劇場最終的支柱,最後的洲渚。愛就其中文會意,為人擁抱心之貌,而「我」不在其中。每一個故事都是每個獨特的生命與世間碰撞的花火,或者和我相似,或者與我不同,因此我既不偏愛這個故事,也不偏愛那個故事。正義、公理、是非與善惡純然只是生命實相中的一種色彩,唯有愛是光。
因為愛所以接納,因為愛所以尊重,因為愛所以傾聽,因為愛所以演出。在舞台上,因為愛我們不評價,因為愛我們不教導,因為愛我們不畏出糗,因為愛我們樂此不疲。
當我們把別人的生命故事放入我們的生命中,是愛讓我們彼此理解。也許下一刻,我願意說說我自己的故事,這並非緣於我的故事比較好,更非想要解救沒有故事可演的演員,而因為舞台上有愛。
當我接受了一個故事,是愛讓我願意承擔,是愛讓我勇於挑戰,是愛讓我和夥伴在一起,是愛讓我能夠從故事中成長。我深切的理解,一人一故事劇場之所以能成為一種慈悲的劇場,那是源於無我的愛。而每一次的演出,就是一次學習愛的旅程。
註:佛陀涅槃前留下的最後教導中,要求佛弟子:「當以己為洲,以己為依處,不以他人為依處;當以法為洲,以法為依處,不依他為依處而住。」洲渚,露出水面的陸地,也有人直接譯做島嶼。
二○一一年,民國一百年的第一場宏達多福培訓課程,於一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在南投草屯舉行。此次受訓的學員有十五人,除了一位高中生外,其他十四位學員均是來自各地的畢業學長。他們將在接下來針對高中同學的宏達多福培訓課程中,擔任學長的角色。
這次會選擇南投做為服務的對象,據我所知主要的因緣之一是旭光高中的學務主任空空老師。空空老師對學生的付出讓人十分敬佩,第一次看到空空老師時,便讓我立即聯想起了耕心蓮苑教育基金會的瑞珠師姊。他們是極為相似的人,為孩子全心全力的付出,對自己的使命充滿著熱誠。但在此同時,我也感覺到在他們身上所散發出來的氣質中,具有相同的領導風格。
課程結束時,我心中忽然湧出一些話語想對參與的孩子們說。不過考量到現場的實際狀況,並沒有合適的因緣和孩子們分享。我想,也許就寫在網誌上,有緣的人自然會得到屬於他們的資糧。
其實我想說的只是這一句:「愛的相反不是恨,是冷漠。」(德雷莎修女)
基於我的信仰和生命經驗,每一個人對我來說,其本質都是完整的。也許在生命的際遇裡,我們經歷著很不同的旅程。有些人得到了較多的愛,有些人則否。但是得到愛的多寡,和能付出的愛的多寡,彼此之間有所影響,卻不存在必然的關係。
當我們能夠感受到他人的需求,在能力範圍內,我們樂意給予,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需要把自己的缺乏當成一種乞求他人憐憫的說帖。我尊重每一個人如同尊重我自己一般,因此我渴望不為他人貼上負面的標籤,無論他得到了多少愛,付出了多少愛。那些屬於每一個人的故事,都有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讓我先說說我所知道的我母親的故事。
我的母親在襁褓之中就被送至其他家庭做養女。然後漸漸成長之後,養父母才發現母親的一隻腳竟然沒有辦法站立。就這樣,我的母親到九歲時才在一次意外的經驗中,靠著一隻竹子站了起來。在此之前,她只能被他人背負或是在地上爬行。
在外公外婆收養了我的媽媽之後,在一次機緣中,我的二阿姨在十歲左右就被送去夫家做童養媳。直自今日,她一直過著很不快樂的生活。這種不快樂並非是因為她的孩子們不照顧她,而是因為她的生命中自幼開始就缺少了某些很重要的東西。由於我的母親總覺得是因為自己的緣故才讓二阿姨被送走,因此她從小就一直對二阿姨有一種深切的愧咎感。
母親因為殘疾之故,無法上初中。外公送母親去花蓮學手藝,並在親生母親的家裡付費搭伙。然而每當母親要用餐的時候,如果親舅舅們還沒有工作回來,就會被親生母親責罵。這樣的對待其實也並不是什麼個案,撇開男尊女卑的傳統,身為殘疾者所受到的歧視不可勝數。在一次母親到醫院鑑定殘障的等級時,就曾被醫生一直刁難,讓她覺得受到侮辱。五六年之後再換一家醫院鑑定時,鑑定的醫生在看到X光片之後直說,這怎麼可能不是「重度」呢!如果連仁心仁術的醫者都瞧不起殘疾人士,那一般人就可想而知了。
小的時候母親對我說,她不會參加我在學校的所有活動,無論是家長會、開學還是畢業。直到長大之後才明白母親的愛,她不希望因為自己的殘疾帶給我任何的自卑感。
我的母親從未對哥哥和我說,她在生哥哥和我時,冒著生命的危險。在產檢時醫生就請我母親簽切結書,要生產時一定要動刀,然後無法保證母子均安。幸運的是,當時哥哥和我都很急著出世,所以只動了剪刀。在我國小時,母親因身體不適去做檢查,連檢查的醫生就無法置信我的母親能夠懷孕並平安的生下孩子。
發生在我母親身上的許許多多故事無需細說,那是屬於母親的故事。在那個年代所受到的苦,並不只發生在我的母親身上。我的父親十一歲離家出走之後,參加了對日抗戰的敵後工作,十四個孩子進行一項秘密任務,只有兩個人重傷活著回來。父親的身上留著子彈射入和飛出的彈痕,一小磈炮彈的碎片在眼睛附近造成一隻眼睛視力受損。後來父親隨著軍隊輾轉來到台灣,回家的路竟遙不可及。如果不是那個年代裡人們曾經受過的苦,也許證嚴法師就不會創立慈濟克難功德會;如果不是這些大時代困境所帶來的壓力,也許不會磨礪出支撐台灣經濟奇蹟的那一代艱毅不拔的先輩。
某一次在社區帶領活動,談到了家庭的主題,也談到了我媽媽的故事。一位長者眼光泛著淚,課程後上前來安慰我。我很感動,因為我明白對她而言,年幼的記憶是數不盡的苦楚。我問她如果邀請她說一說是否合適,她謝謝我,並告訴這樣就夠了,我們都明白那是什麼。
我們都明白那是什麼。
可能是因為服膺於一人一故事劇場理念的緣故,我並不太喜歡評價別人的私人故事,或是用別人的親身經驗來評價我想要評價的事情。不過我也明白,正因從小就看著母親的一言一行,所以我對於世界有更嚴厲的批判,同時卻也有著更多的寬容。對某些人來說,這兩者並不相容,硬要把兩者湊在一起,可能會造成扭曲。但在佛法的教導裡,「善分別」和「不起分別對待」卻全然可以並存。
每一個人的本然都是完整的,經歷卻有所不同。當我們回顧那些曾經帶給我們痛苦的歲月,我們需要力量超越他們、融攝他們。這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唯有每一個人有權決定自己是否要這麼做。
是的,只有自己有權決定是否要這麼做。當我們決定不做時,也是如此。
對我來說,社會企業不單只是一個新興的組織的形態,而是一種態度。也因此無論是非營利組織、企業、社會企業、政府乃至於消費者和社會,都可以具有社會企業的態度。
在一般的認知下,社會企業是用來稱呼某種組織形態的詞彙,是指一種同時顧及運用企業的經濟手法和社會使命(創造社會價值或解決社會問題)的組織。然而,事實上我們很難真正地把組織區分成只是單純的「企業」,或者另一者是「社會企業」。這種本於西方思惟邏輯的分類,只會創造出更多在分類下不能完全稱呼的新分類--至於提出這種新分類是緣於一種策略定位上的思維、制度或管理上的實務需求、抑或只是一種賺取名利的行銷手段,都言之有理。
社會企業的概念起源於上個世紀七○年代的歐美社會,第三部門因發展受到經濟狀況的影響,於是開始思考自給自足的可能性,亦即透過市場經濟的方式來達成社會使命,以便減少對捐助的依賴,建立永續的循環。隨著消費者意識的抬頭和社會對企業的不信任感增加,也迫使企業重新思考企業存在的使命,除過去為了守護和賺取投資者利益的立場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共創價值的可能性。
在更進一步談下去之前,我想先提一提〈列子.天瑞篇〉上一個有趣的故事:
齊之國氏大富,宋之向氏大貧;自宋之齊,請其術。國氏告之曰:「吾善為盜。始吾為盜也,一年而給,二年而足,三年大穰。自此以往,施及州閭 。」向氏大喜。喻其為盜之言,而不喻其為盜之道,遂踰垣鑿室,手目所及,亡不探也。未及時,以贓獲罪,沒其先居之財。
向氏以國氏之謬己也,往而怨之。國氏曰:「若為盜若何?」向氏言其狀。國氏曰:「嘻!若失為盜之道至此乎?今將告若矣。吾聞天有時,地有利。吾盜天地之時利,雲雨之滂潤,山澤之產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築吾垣,建吾舍。陸盜禽獸,水盜魚鱉,亡非盜也。夫禾稼、土木、禽獸、魚鱉,皆天之所生,豈吾之所有?然吾盜天而亡殃。夫金玉珍寶,穀帛財貨,人之所聚,豈天之所與?若盜之而獲罪,孰怨哉?」
向氏大惑,以為國氏之重罔己也,過東郭先生問焉。東郭先生曰:「若一身庸非盜乎?盜陰陽之和以成若生,載若形;況外物而非盜哉?誠然,天地萬物不相離也,仞而有之,皆惑也。國氏之盜,公道也,故亡殃;若之盜,私心也,故得罪。有公私者,亦盜也;亡公私者,亦盜也。公公私私,天地之德。知天地之德者,孰為盜耶?孰為不盜耶?」
簡單地說說這段故事的白話大意:
宋國的向先生很窮,因此向齊國富有的國先生詢問了致富之道。國先生告訴向先生箇中奧妙在於自己善於偷盜,並說從開始幹這行起,一年就損益兩平,第二年就有賺頭,第三年開始大豐收,甚至還可以惠及事業所在的社區。
向先生聽了很開心,只聽到了國先生說要去偷盜,卻沒有細究他偷盜的方法,因此開始翻牆挖洞,凡看得見拿得到的,通通一網打盡。沒有多久,就因為贓物被人逮著,除了沒收財物,還得吃上官司。向先生因此覺得被國先生給騙了,於是跑去興師問罪。
國先生也納悶,於是問向先生是怎麼偷的。向先生於是就告訴他自己的做法。國先生一聽,不禁嘆氣地說:「唉!你的偷盜方法居然錯到這麼離譜的境界。現在我來告訴你吧。我聽說天地運行有時節、各地也有其地利。我偷的是天時地利,是雨水,是土地和河流生產孕育之物,用來長養我的作物和莊稼,搭建我的圍牆和房舍。在陸地上偷盜飛禽走獸,在水中偷盜魚鱉,這些都是向大自然偷來的。所有的農作物、土木建材、動物等等,都是自然界存在的,豈是我所有的?然而我向自然偷盜了這些而沒有受到災殃。至於你偷的那些金銀寶玉珍珠寶藏,又或是五穀物錦帛錢財貨物,那是別人辛苦所聚集,又豈是上天賜給你的?你偷盜這些而獲罪,又要怪誰呢?」
向先生聽了之後,覺得國先生在耍他,因此跑去問東郭先生。東郭先生說:「你看看自己的身體,哪個地方不是偷來的?偷盜了陰陽相和以形成我們的生命,用這些能量充滿我們的形體。身體已經如此,更何況那些身外之物,哪個不是偷來的?老實地說吧,天地萬物其實是不能分割的,認為哪些是我們所擁有的,其實都是搞不清楚狀況。國先生的偷盜方式,是順應天地的理則,也是大家可接受的方式,所以不會遭殃。你的偷盜方式,只為了你個人的私欲,只有你自己認為可行,所有才得到罪愆。劃分公私,其實也是一種偷盜,就算是不要劃分公私,說穿了還是偷盜。天地運用的德性,是公其公,私其私。如果明白了天地的德性,什麼是偷來的?什麼不是偷來的呢?」
(案:採用先生的稱呼,是採取比較簡單的說法,氏的性別不明,常用於尊稱和稱呼遠古時代的人物)
這個故事中提到了幾個核心關念。
首先,我們對我們存在的世界沒有擁有權。我們在世界上所取用的,某個程度上都是「偷」來的,這就是盜天的觀念。
再則,天地有長養萬物的德性。我們順著這個德性去運用自然界的天時地利,原則上就沒有過患。
第三,人類社會有其自屬的規範。如果我們的所作所為符合人類社會規範的需求,例如尊重他人所積聚的利益,那麼也就不會招惹過患上身,反之,則會得罪。
第四,說穿了,人類社會也是自然的一環,果真如此,要單獨把人類社會的規範自外於天地運行的軌則,也是一種「偷盜」的行為。考量天地的德性,我們很難去要說什麼不是偷來的,或是什麼是偷來的。
先來談談人類的遊戲規則。在經濟社會中人類有幾個非常重要的發明,深深地影響整個世界。交易本於其交換的本質,交換的雙方需要能夠保障其交換的有效性,因此需要設定「產權」,亦即對交換事物的所有權。這所有權也擴及了人類佔領(或是宣稱擁有)的土地、自然資源和環境及生物系統。我養了三頭豬,你養了幾隻雞,因此我用我的豬換你的雞。不單是動物,在過去的年代裡,連人(包括奴隸、女婢、孩童、器官等等)也是交換的所有物之一,這甚至還包括了這些人的子子孫孫和屍體。
交換除了需要有所有權之外,還需要制定價格。定價是另一個有趣的發明,這個發明創造了價值系統,同時也創造了交換媒介--錢。一旦錢成為定價的唯一標準單位,世界就變得簡單起來。除了錢之外,還是錢。可惜錢是人類社會的發明,自然界卻不依循這個標準,因此就算擁有再多的錢,也買不回青春、光陰、生命和大自然。
為什麼人有權利販售土地?為什麼人有權利販售自然資源呢?這些不過是人類向世界盜取而來的。這背後隱藏著對於人和世界之間的關係的定義:人被賦與管理世界的權力,這一切的權力都是某個絕對權力者賜與人們的--雖然至今除了展現力量的支配之外,沒有任何理由能夠證明這一點。而錢,也就成為力量很重要的基石。
除了這些重要的發明之外,人類還發明了進化論。這進化論之中最具影響力的觀念之一,就是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人類自然也怕被淘汰,因此渴望創建一個適合自己的社會--哪怕得淘汰其他的人也無所謂。有某些「被淘汰」的生物,常常並非不適合生存於自然環境中,可能只是不適合生存在人類所威壓的環境中。於是這話就成為讓其他人淘汰的合理化藉口。
企業自然也是人類社會中另外一項重要的發明。經過了許多時間的打造,企業成為一個具有人的權利或法律地位的主體--雖然企業只不過是被人所操作的機器,用以從中獲取個人利益,並成為出事時的擋箭牌。當我們談及企業責任時,我們如何把責任放在一個空洞的企業組織之上呢?就算是人類制定的遊戲規則,不過也只是被有心人士用來強化「企業的使命是營利」的催眠式效果。
以上這些人為創造的遊戲規則和蒸汽機原理這一類大自然共通的運行軌則不同,只屬於人類。人類為了過好生活,為了過更好的生活,漸漸地將手伸入自然,並將世界視為囊中之物。就本質來說,人可能真的算得上是萬物之靈,但究其行為來說,卻是萬物之賊。
一旦理解天地有長養萬物的德性,而我們既不能自外於環境,又得尊重人類社會的規範時,就可以進一步地思考關於社會企業「三重底限」所代表的反省意義。
社會企業是一種企業形態,這代表社會企業需要滿足企業的法人身份,同時符合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但是過去企業以營利為目的的思路似乎並不是最好的狀態,如果有人認為企業是獨立運用的部門,那麼就很容易掉入我賺我的錢,其他的事與我無關的狀況。顯然這和事實有很大的出入。社會企業除了考量到經濟效益之外,同時顧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就社會企業的名稱和緣起來說,社會效益可能是更為基本的關切,但是就永續的觀點而言,環境是任何組織都不能忽略的課題。
為什麼企業就可以忽略環境的底限呢?又為什麼企業就可以忽略社會效益的底限呢?如果我們仔細思考和探究,就會發現企業早已經為盜取世間資源和圖利自己樹立了層層免罪的防火牆。
如果回到樸質的中國思想中尋覓,我們也許會發現老祖宗所謂的天道,某個程度上是人們生存在世間應該理解並遵循的道理。我們從天地間得來之物,理應用某種形式還給天地。我們會循著天地和人間的軌則而生存,把自己視成世間的一份子,而不是把自己視為萬物的管理者。然而,當我們敬天祝地並把酒灑在大地上之時,就會發現取之於大地生長的穀物所釀之酒,在今日堅硬的水泥或是瀝青上,已經無法再重新成為作物生長的養份。現代文明的發展,已經把人從和自然的連繫中隔離開來,讓人遠離自然的運行。
在過去幾年中,因為社會企業創業之故,曾經和兩家不同的社會企業創投接觸過。其中一家的態度是,做公益也能是個好生意,但是我們需要為投資人的利益把關;另一家的態度則是,如果只是為了要賺錢,那麼我們去投資現有能賺錢的通路就好,不必花費這麼多的心思想破頭來搞社會企業,也正因為如此,那些符合經濟效益卻不符合社會使命的公司,就算會賺錢我們也不投資。這是態度問題。
曾經和一些在非營利機構服務的朋友們聊到社會企業。有些人覺得社會企業是一種不得不的出路,有些人則不覺得社會企業是必要的;有些人說社會企業就是一種永續的企業,有些人則認為社會企業是一種估名釣譽的表相;有些人感受到社會企業的可行性,有些人則感受到要讓經濟弱勢者去經濟的市場上戰鬥,本質上就是一種矛盾。這些依然是態度問題。
社會企業就其所以然,也許不過只是解決社會問題的某種途徑或是方法,但是就我個人的想法,社會企業其實還是一種態度。我們應當對於我們的所作所為有所警覺與反省,不應只是迷惑於金錢的價值,而忽略了我們向天地自然所盜取的資源,以及本於人類社會一分子所應具備的良知良能。經營任何事業,無論是企業、非營利組織和社會企業,如果能夠思考經濟自主、創造社會價值並保護環境永續發展,那麼就能說是具備了社會企業的態度。
從組織形態和態度來看社會企業有所不同,其間的差異之一在於這究竟是針對一個法令框架下的法人所言,抑或是針對參與者而言。這裡的參與者並非只限於生產者,也包括消費者、管理者甚至是容許其存在的人類社會。身為消費者,我們每支持一次迫害環境、無益於社會的企業,就等同於支持他們的行為--正因為我們的支持,才讓他們自以為能自外於社會,自外於環境。如果有一個企業,在生產的過程中處處顧及環境的永續,時時掛念著有益社會之事,謙卑地在社會中貢獻一己之力,就算不運用善因行銷或是宣揚自己的企業社會責任,那麼我就會認為這個企業具有社會企業的態度,而非只是個單純的企業。反之,如果一個社會企業只在乎經濟的效益,那麼就只是一個披著社會企業羊皮的狼。
因此,我也非常認同把現今這些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納入法律的規範,視為企業責任重要的一部份,畢竟企業法人即緣於法律。社會企業對我來說也許只是一種追求更好的過渡狀態,當社會企業理所當然的成為企業的標準,當廣大的消費者認知自己透過購買行為參與了企業的所作所為,我們才能夠期待企業因利之所向,能夠更上一層樓。
我們的態度可以決定,我們將成為對公司或是產品高度忠誠的目標市場族群,抑或是忠誠於自我公義與良知的消費者。
我們首先必須做人,其後才是臣民。培養人們像尊重正義一樣尊重法律是不可取的。我有權承擔的唯一義務是不論何時都從事我認為是正義的事。~~梭羅〈論公民的不服從〉